015.12.22
某一年台北市長、議員、里長一起選舉,一個里長在餐廳宴請他的環保義工的鄰長們,可能是競爭對手檢舉賄選,當夜半夜,這些老鄰長一個個被警察在睡夢中叫醒,帶到地檢署接受訊問,至天亮後才釋回,當然那個里長還得拿錢才保出來(事後該里長判決沒事,但無心力選舉,終於落選)。
明明是沒有搜索票或拘票,但僅憑警察一句話,這些老人都乖乖在半夜去接受訊問。事後聽描述明明是被動被請去警局及地檢署,結果筆録印妥的第一句話是:「請問你來這裡有什麼事?」就開始問答。
我後來質疑警局是明知傳喚不合法,而以筆録第一句話載明是當事人自願前來接受訊問且願意接受半夜訊問,法治程序正義不足,而人民法治觀念不足也是助因。
難怪白曉雁命案就是假便衣警察在白曉雁校門口佯稱便衣警察而將她綁架殺害。
也看過八點檔連續劇,劇中演制服警察晚上到百姓家中把在客廳看電視的家人說你犯了一個打人傷害罪,跟我去警察局,他也乖乖地跟去了,這都做很錯誤的示範。
難怪美國移民局官員的考題有一題是:「法律是給誰遵循的?」台灣的移民者都答:「人民」,美國標準答案是:「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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