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30
回覆2016.01.30陳謙文臉書上的KMT黨產問題,我提出個人淺見留言於其臉書上:
其實黨產公開透明化問題,非常單純,只要依法辦理即可,只是主事者要辦不辦及全體黨員有無如此需求?(應該是有)。
在政黨法還沒通過前,政黨目前是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和一般社會人民團體、職業團體同,在總章上規定所有人民團體每年需有財務收支決算報告及資產負債表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各種團體均遵照辦理,殆無疑義。
而人民團體法內也沒有因政黨屬性較自主而排除人民團體法內有関財務收支決算可以不送黨員(代表)大會的除外規定條款。
但很奇怪做為人民團體法的主管機關對其他團體監督很嚴,獨獨對各政黨不守法,不將財務收支決算表送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也不曾加以糾正(我想是不敢糾正)。
我做為陽春黨員就一直有這疑惑,我以為因我不是黨員代表,所以看不到。
直到我當了當然黨代表(因當時是直轄巿議員),還是沒有財務收支決算表,大會看不到,每次大會都是大拜拜,程序不合人團法也沒人質疑,我要發言也抽不到,寫書面也不回應。
後來我想可能黨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中央委員會代行職權,可能中央委員會看得到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我乃參加中央委員競選,幸獲當選,但當開中央委員會時也沒有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當時也是大拜拜,沒人理會沒有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是違反人團法規定的,要發言也要抽籤又抽不到,書面發言也不回覆。
後來我在議會黨團正式提議做成決議送市黨部轉中央黨部詢問不提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是違反人團法規定,也是石沈大海(我合理懷疑可能議決受壓力而未發文)。
直到我自己接任議會黨團書記長,我再在黨團正式提案,沒一個議會議員黨團成員說我主張不對,乃做成決議,我正式發函市黨部轉中央黨部回應,果真回函,但還是「死鴨硬嘴皮(台語)」,説可以不送黨員代表大會乃是我國民黨黨章授權一個辦法,該辦法再授權一個要點的規定可以不送黨員代表大會。我去國民黨網站上查,也查不到此要點。但我們學法的了解到,人團法若沒規定有関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送黨員代表大會的規定「若黨章另有規定者(不必送黨員代表大會)從其規定」,這個黨章之授權是違反人團法而應無效。
(馬王黨紀處分之爭就是法院判決馬撤銷王黨籍未依人團法規定需經黨代表大會通過,僅依黨章授權訂定的考紀辦法由考紀會議決撤銷王黨籍,該程序及考紀辦法均違反人團法而無效,致判決馬敗訴)。
我仍不服,乃利用一次黨秘書長到議會和議員餐敍的機會(我記得在信義路靜園餐廳)當面提出,那知秘書長很不高興的表明不予答覆(我當時是沒再當場給秘書長難堪),從此我變為中央黨部的拒絕往來戶。
我後來想也許中常會中常委會看得到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當然含黨產),那知他(她)們異口同聲回看不到,問何以不提,答:不敢提、不能提(我猜測,因沒人回應),否則下次就選不上中常委。
朱立倫當過副主席要選黨主席,別人問他黨產,他說他也不知道,但當時流出朱立倫是主管黨產的副主席。聽說他當了主席,黨產只是一張A4紙交待。現在他也辭主席了。
黨產啊!黨產。誰知曉?怎麼每次選舉就讓他人拿來消費國民黨?
期望全體人民、全體黨員應發揮法治精神來督促黨及政府的透明民主,媒體也應加油,他們對此種消息不想深入了解也不會報導,是台灣人民及黨員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