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美羅斯福總統1941年提出四項基本自由: 更多.... 2021.05.27 刊載於林晉章臉書 美羅斯福總統1941年提出四項基本自由: 1.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 2. 宗教自由(Freedom of Worship) 3. 免於匱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 4. 免於恐懼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民有免於匱乏的自由及免於恐懼的自由。 現時台灣除了仍有宗教自由外,免於匱乏的自由及免於恐懼的自由,似已離我們愈來愈遠。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