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5

318以來的社會問題

[2014.4.25 議員獨家報導投稿]

從上期獨家報導投稿時國內尚未發生服貿太陽花學運至今一個多月之間發生了
*318學生占領立法院
*322大法官第718號解釋集遊法有關緊急事件集會遊行申請核准規定違憲自104年1月1日起失效
*323學生攻占行政院
*330十幾萬人(另說20萬、30萬、50萬人)黑衫軍平和走上凱道
*410學運退出立法院
*411晨警清空立法院公投盟靜坐集會
*411晚學生為公投盟集會申請號召路過包圍台北市中正一分局
*421台北市張金鶚副市長拜訪財政部張盛和部長共商打房(價) 大計
*422林義雄為廢核四開始禁食以死明志
*422國道收費員衝進交通部一樓大廳靜坐
*424林義雄及民進黨提出修正公投法
*424國民黨立院黨團大會行政立法部門達共識,通過「核四完工通過安檢後,?放置燃料棒?運轉。日後核四是否運轉,必須經公投決定。」
這些事件再三顯示以下幾個問題:即
1.服貿協議依法是由立法院審議?或備查?立法院會可否違法做出決議?
2.集遊法應採核准制?報備制?核准制有無違憲?行政院2012.5.28送立法院集遊法改採全面備查制何以未審?
3. 核四存廢問題?直接宣佈廢核四?或直接公投廢核四?或先確保核安再公投核四存廢?
4. 公投法是否需修改放寬門檻?是否需另制定核四公投特別條例?
5. 是否課奢侈稅?奢侈稅的定義?打房政策會有效嗎?什麼是國宅?出租國宅?平宅?整建住宅?合宜住宅?社會住宅?老人住宅?青年出租住宅?我國的住宅政策?

日前(2014.4.24) 中午我與要接我棒參加台北市中山大同區市議員選舉的我服務處主任也是我侄女的林亭君一起接受自稱較偏綠的快樂聯播網專訪,當天的熱門話題是核四問題及打房(價) 議題,節目主持人弘林小姐是有備而來,準備了許多有關林義雄先生及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主張並在節目中宣讀,她要我回應,我當時在節目回稱:總統馬英九任命江宜樺組閣前並沒有同意主張核四存廢以公投解決,基本上他的主張是「沒有核安,沒有核四」,但江宜樺甫一上任行政院長即提出「先確保核四安全,再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存廢」,我是支持江院長的主張,主持人又問我說我會不會受國民黨團由上而下的壓力?我答說大約一年前黨團要我們國民黨籍議員與民進黨議員般分別連署有關核四議題立場完全相反的提案,當時議會國民黨團的提案內容是「沒有核安,沒有核四」、「先有核安,再有核四」,我當時以與我支持江院長的主張「先確保核四安全,再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存廢」及社會氛圍有別,而沒有參加連署,後來黨部開始逐一調查為何沒連署的原因並要我們補行連署,我還是堅不連署,但後來同意我寫一份我支持江院長「先確保核四安全,再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存廢」的報告存案備查,就沒有再追究。我在節目中又說我對林義雄先生以死明志的決心我很敬佩,我感覺馬英九總統去看了林義雄先生後的表態應該已改變他原先「沒有核安,沒有核四」、「先有核安,再有核四」的主張而改同意江院長「先確保核四安全,再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存廢」的主張,主持人又追問:那如果讓核四繼續施工,它很快插入燃料棒試運轉,公投也來不及了,我答稱行政院如果承諾應不會率爾插入燃料棒開始試運轉。但很高興隔天(4月25日) 報紙就報導4月24日我參加電台專訪的當晚國民黨立院黨團大會行政立法部門達共識,通過「核四完工通過安檢後,不放置燃料棒不運轉。日後核四是否運轉,必須經公投決定。」

弘林主持人又問我對打房的看法,我的回答讓她感到節目時間不够我說,只有期待再約。
本文先走筆至此,因篇幅關係,我上述提出的其他問題容後再補述。